以下为个人阅读感悟。
# 逻辑新引 —— 怎样辨别是非
# 选举推论
前提说明:
- X 表示一个对象
- T 表示其性质
- M、N 分别表示该性质的两个实例
则有以下推论:
相容:X 的 T 性质如果是 M,那就不能是 N。( 方向 与 左 、右
穷尽:多个子项可以表示整个大项( 方向 与 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上、下
- M、N 相容,且 M、N 可以穷尽 T:否定其一,可肯定其另一;不能肯定其一,而肯定其另一。
- M、N 相容,且 M、N 不可穷尽 T:不能否定其一,而肯定 or 否定 其另一;也不能肯定其一。而而肯定 or 否定 其另一。
- M、N 不相容,且 M、N 可以穷尽 T:既能否定其一,而肯定其另一;又能肯定其一,而否定其另一。
- M、N 不相容,且 M、N 不可穷尽 T:肯定其一,可否定其另一;不能否定其一,而肯定其另一。
# 条件推论
前提说明:
- p 表示前提条件
- q 表示后置条件
条件说明:
- 充分条件:p 成立时,q 成立;p 不成立时,q 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。
- 必要条件:p 成立时,q 不一定成立;p 不成立时,q 一定不成立。
- 充分必要条件:p 成立时,q 成立;p 不成立时,q 一定不成立。
# 二难式
形如:
- 如果 A 则 AA,如果 B 则 BB,如果 A 或 B 则 AA 或 BB。
- 如果 A 则 AA,如果 B 则 BB,如果 非 A 或 非 B 则 非 AA 或 非 BB。
- 如果 A 则 AA,如果 B 则 AA,如果 A 或 B 则 AA。
- 如果 A 则 AA,如果 B 则 AA,如果 非 A 或 非 B 则 非 AA。
二难式的破解之法:
- 否认前提条件是结果的「充分条件」
- 否认前提条件是「不相容」且「穷尽」的
- 用一个与之队列的二难式相抵消。
学习让人疲惫,游戏荒废时间,所以打游戏或者学习会让人疲惫或荒废时间。
学习让人聪慧,游戏让人愉悦,所以打游戏或者学习会让人聪慧或者愉悦。
# 语句和类
语句说明:
- A:一切 S(普及) 是 P(不普及);一切 P 并不都是 S 所以不普及。
- E:没有 S(普及) 是 P(普及);S 不是 P,P 不是 S,都普及。
- I:有些 S(不普及) 是 P(不普及);有些 S 是 P ,有些 P 是 S ,所以都不普及。
- O:有些 S(不普及) 不是 P(普及);有些 S 一定不是 P,所以 「不是 P」 是普及的。
普及:能够推广到大众的描述
全谓语句:形如一切 XXX、所有 XXX
偏谓语句:形如有些 XXX
类说明:
- a:类 a。
- -:非;-a 表示非 a 类。
- x:与; a x b 表示 既是 a 类又是 b 类。
- +:或:a + b 表示 是 a 类 或 b 类
- O:空类。
- I:全类。
# 位换和质换
位换说明:
对语句中的 S 和 P 进行换位,尽可能保证语义不变,例如
- A:一切 S(普及) 是 P(不普及)-> 有些 P(不普及) 是 S(不普及)。
- I:有些 S(不普及) 是 P(不普及)-> 有些 P(不普及) 是 S(不普及)。
- E:没有 S(普及) 是 P(普及)-> 没有 P(普及) 是 S(普及)。
- O:有些 S(不普及) 不是 P(普及)-> 不可转换。
质换说明:
对语句中的 S 和 P 进行换位,尽可能保证语义变为原来的反面,例如
- 「」:一切 S(普及) 是 P(不普及)<-> 「」:没有 P(普及) 不是 S(普及)。
- 「」:有些 S(不普及) 是 P(不普及)<-> 「」:有些 P(不普及) 不是非 S(不普及)。
- 「」:没有 S(普及) 是 P(普及)<-> 「」: 一切 P(普及) 不是 S(普及)。
- 「」:有些 S(不普及) 不是 P(普及)<-> 「」:有些 S(不普及) 是非 P(普及)。
# 对待关系
关系说名:
用来描述两个语句之间的关系,假设有两个语句分别为 A、B。
A!表示有存在意义的语句 A ,所谓存在意义是指 A 语句中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。
- 反对:如果 A 真则 B 假,如果 A 假则 B 不一定;并且如果 B 真则 A 假, 如果 B 假则 A 不一定。那么这种关系被称为「反对」。例如:
- A! 和 E! 语句。(A 与 E 为大反对关系)
- A! 和 O 语句。(A 与 O 为矛盾关系)
- E! 和 I 语句。(E 与 I 为矛盾关系)
- 等差:假定有全谓语句(A)和偏谓语句(B)。如果 A 真则 B 为真;如果 A 假则 B 不一定;而且如果 B 真则 A 不一定;B 假则 A 假。那么这种关系被称为「等差」。例如:
- A! 和 I 语句。
- E! 和 O 语句。
- 独立:如果 A 真则 B 不一定,如果 A 假则 B 不一定;如果 B 真则 A 不一定,如果 B 假则 A 不一定。那么这种关系被称为「独立」。例如:
- I 和 O 语句。
- 大反对:互相反对的语句称为「大反对」。
- 小反对:I 与 O 两个语句,如果可以同真,但不能同假,则为小反对。
- 矛盾:A 为真则 B 为假,A 为假则 B 为真;B 为真则 A 为假,B 为假则 A 为真。
# 三段式
三段式说明:
- 大前提 + 小前提 = 结论:「大前提」自私的人是不快乐的人,「小前提」你是自私的人,「结论」你是不快乐的人。
- G:小词。小前提中出现的名词。例如上文中的「你」
- H:大词。大前提中出现的名词。例如上文中的「不快乐的人」
- M:共词。大前提和小前提都出现的名词。例如上文中的「自私的人」
# 续三段式
续三段式说明:三段式并非任意情况下都能成立,需要满足如下条件。
- 「大前提」和「小前提」中的「共词」必须至少普及一次。
- 在「前提」中没有普及的内容也不能在「结论」中普及。
- 如果「前提」都是否定语句,那么无「结论」。
- 如果有其中一个「前提」是否定语句,那么「结论」必须是否定语句。
- 如果「前提」都是「偏谓语句(有些 xxx)」,那么无「结论」。
# 三段式变式 —— 堆垛式
堆垛式说明: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三段式堆垛起来,每个三段式都是后一个的前提。堆垛式分类
- 前进堆垛式(亚里士多德堆垛式):第一个前提之后的每个前提都是「大前提」,且每个中间结论作为下一个前提的「小前提」。
凡 A 是 B
凡 B 是 C
凡 C 是 D
「结论」:凡 A 是 D
可转换为两个三段式:
「小前提」凡 A 是 B
「大前提」凡 B 是 C
「结论」凡 A 是 C
「小前提」凡 A 是 C
「大前提」凡 C 是 D
「结论」凡 A 是 D
普遍式:
G --------------- M_1
M_1 --------------- M_2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M_n --------------- H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G --------------- H
- 后退堆垛式(葛克利堆垛式):第一个前提之后的每个前提都是「小前提」,且每个中间结论作为下一个前提的「大前提」。
凡 C 是 D
凡 B 是 C
凡 A 是 B
「结论」:凡 A 是 D
可转换为两个三段式:
「小前提」凡 C 是 D
「大前提」凡 B 是 C
「结论」凡 B 是 D
「小前提」凡 B 是 D
「大前提」凡 A 是 B
「结论」凡 A 是 D
普遍式:
M_1 --------------- H
M_2 --------------- M_1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G --------------- M_n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G --------------- H
# 关系
# 关系概念说明
界域(domain):一种关系 R 的界域表示 R 与一切发生联系的事物类集合。
逆界域(converse domain):非关系 R 界域内的事物类集合。
范限(field):「界域」+「逆界域」 = 「范限」
反逆(converse):假定关系 R 为 a 与 b 有 R 关系,那 b 与 a 有 反逆 R 关系。
- 例如:「爱」 与 「被爱」为反逆关系
关系 R 的逆界域和关系 R 的反逆所包含的分子相同。
# 关系的性质
假定有事物 a、b、c 和关系 R
- 自反性:表示 aRa 恒为真。
- 不自反:表示 aRa 恒为假。
- 准自反:表示 aRa 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。
- 对称性:表示 aRb 为真且 bRa 也为真。
- 反对称:表示 aRb 为真, bRa 为假。
- 准对称:表示 aRb 为真, bRa 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。
- 传达性:表示 aRb 为真,且 bRc 为真,那么 aRc 为真。
- 反传达:表示 aRb 为真,且 bRc 为真,那么 aRc 为假。
- 准传达:表示 aRb 为真,且 bRc 为真,那么 aRc 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。
# 思想三律
- 同一律: A 是 A
- 矛盾律:A 是 B 或者 A 不是 B 不能同为真。
- 排中律:A 是或者不是 B。
# 语义界说
- 语法界说「目界说」:介绍新名词、新符号。
- 语意界说:对名词进行定义。
- 同义词界定法:用同类此来定义。
- 解释法:解释成语时通常不对单个文字进行逐一解释,而是针对整体。
- 综合法:将某一名词带入一个整体进行解释。
- 指明法:列举某个名词所代表的范围,从而进行解释。
- 实质界说:对名词进行解释说明,寻求实物,但这一步往往不易确定。
# 界说的戒律:
- 在不必要时、不要定立界说。
- 除非原有名词太过繁重时,否则不必定立界说。
- 如果没办法用名词指代事物时,则需要定立界说。
- 同一名词不可定立两次。
- 不可把界说当作回避抽象名词的办法。企图通过歪曲含义的方式强行定立。
- 界定端必须和被界定端切合,两者涵盖范围必须等同。
- 界说如果能用肯定语气时,不要用否定。
- 界定端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暧昧词汇。
- 界说不可循环。被界定端不可出现在界定端。
# 诡论
由真推出假或者由假推出真;即:如果 P 则 非 P。
- 一切真理都是错的。
- 如果为真,那么「一切真理都是错的」其本身就是假的。
- 如果为假,那么「一切真理都是对的」,又使得前后矛盾。
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出在语法上,同一个名词在不同语句中可能充当了不同的角色,有时候是形容词,有时候是名词,且所指代的含义不尽相同,因此会给人造成误解。
另外,语句本身不可循环,参考界说的戒律。而诡论则是循环的一种。
# 科学方法
科学方法本质上就是理清事物之间的「因果关系」。
# 穆勒五则(Mill's Five Canons)
- 同一法:多个例子中,只有一种情境是相同的,那么该情境不是原因就是结果。
- 别异法:如果一个事例的出现与否,之和某一个情境的不同有关,那么该情境非因即果。
- 同异联用法:如果某个事例多次出现,并且都有相同的某一个情境,而另一些没有出现该事例的地方,除了没有该情境之外,没有任何相同点。那么该情境非因即果。
- 归余法:研究某个事例的出现时,排除掉所有已知的不会导致该事例的情境,便可对剩下的情境进行进一步分析。
- 共变法:任何现象 A 如果按照某种方式变化,而另一个现象 B 与其不同,则此现象 B 非因即果。
# 种种谬误
# 模棱辞令
对于一些语句,可以有多种解释。
- 父在母先亡:
- 父亲尚在,母亲已故。
- 母亲尚在,父亲已故。
- 父母双亡,父亲先于母亲亡。
- 父母双亡,母亲先于父亲亡。
- 父母健在,父亲未来先于母亲亡。
- 父母健在,未来母亲先于父亲亡。
不论哪种情况下,「父在母先亡」都能解释的通。
# 诉诸权威辩论式
切勿胡乱引用权威,例如大人物 xxx 曾说过。
# 诉诸群众辩论式
从众效应和少数服从多数作祟。
# 诉诸暴力辩论式
上升到暴力胁迫威逼利诱等方式从而达成共识。
# 攻击人身辩论式
转移话题,论人长短不论主题(聊场外 doge。
# 诉诸怜悯式
妄图通过人情世故,动人怜惜从而顺从自身观点。
# 自我为中心
井底之蛙看世界,自身即真理。
# 了解科学
科学所具有的基本特征:
- 互为主观的可检证性:任何人通过科学的方式都可以对结果进行验证,免除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。
- 有足够的印证程度:印证过程不随情感和其他准则左右,有着统一的标准。
- 有组织:科学之间必须是互不矛盾的。
- 有广含性:能够实现以偏概全的功效,通过少数现象得到多数情况下的规则。
# 科学与语言
# 界说
- 外范的界说:列举名词所能包含的一类的分子。
- 解析的界说:
- 被界定端:某种名词
- 界定段:所代表的含义
- 规定的界说:通常用于规定某一名词如何去使用,或者定义一个新的名字来表示。
- 性质的界说:通过某种性质来对名词进行划分。
# 界说所遵循的条件
- 界说必须能够表示被界定端的含义。
- 界说不可循环。
- 界说如果可以用正好语句表达,切不可用负号语句表达。
- 界定端和被界定端必须对等。
- 界说的用词尽可能简单。
# 科学与假设
# 假设的标准
- 假设必须是可以被证实或者否证的。
- 假设必须尽可能简单。
- 假设必须可行推论。涵盖类似推而广之的意为,以便提供有目的性的证实。
- 假设必须一致。假设本身必须内外一致,不能自相矛盾。